10月31日截止收件 首獎8萬元
●活動宗旨/台南縣議會為該縣最高民意機關,除監督縣政以外,並兼負匯集、表達民意之責任。惟長久以來一直缺乏鮮明活潑的識別標誌,目前該會正籌建新議事大樓,實有必要徵選新的識別標誌,便利行銷該會形象。台南縣縣轄內31鄉鎮市各有地方特色,共選出50席議員,地方自治為民主政治之基石。議會主要職權在於藉會議的召開,議員們秉持尊重少數、服從多數的議事程序,發揮民主政治精神,以監督縣政府興利除弊,增進縣民福址,提高縣民生活品質,並匯集全縣各角落縣民的心聲,充分發揮導引及監督縣政的功能,以促進台南縣政的繁榮進步。
●主辦單位/台南縣議會。
●參加對象/凡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,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,以團體形態參加者,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。
●收件方式/於96年10月31日(星期三)前以掛號方式郵寄(郵戳為憑)或親自送達該會(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8號),並於信封註明「參加台南縣議會LOGO識別標誌設計徵選活動」,聯絡電話06-6324022總務組。
●作品規格/識別標誌、中英文標準字體設計,及3種組合應用方式共同繪製於A4白紙上,並請加以護褙以保持作品清潔完整,設計理念及參加人個人資料等附加說明,請另行以A4紙張製作。
●評審委員/由台南縣議會全體議員及聘請專業人士擔任評選工作。
●獎勵辦法/優選一名獎金新台幣8萬元,佳作五名各獎金新台幣5千元。
●其他事項/(1)所有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擁有修改、要求修改、使用、出版及一切相關所有權,得獎者有協助主辦單位申請著作權與商標權之義務,著作財產權與商標專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不再另外支付費用。(2)所有參選作品,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,請自留底稿。(3)參選作品不得抄襲仿冒,如有違反著作權法與商標法,一經查獲即取消獲獎資格,並須無異議繳回獎金,同時須負法律責任。(4)為確保得獎作品水準,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,獎項從缺。(5)優選者必須提供該會新議事大樓標識系統、識別證、公文、交通工具、周邊紀念品等應用系列設計圖稿(至少5種)。
◎相關資料查詢請參閱http://www.tainan.gov.tw/tnc/New/DealData.aspx?Sn=13109。
- Oct 19 Fri 2007 14:24
「台南縣議會」徵選識別標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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